河北多地公安最新通告!公开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
廊坊市公安局
关于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空间持续纵深开展,严厉打击涉网黑恶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廊坊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广泛收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互联网黑恶违法犯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网络“裸聊”敲诈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引诱他人裸聊并窃取相关通讯信息,以发布不雅视频作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网络“套路贷”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舆情敲诈犯罪:无资质的媒体经营人员、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以新闻媒体或者记者名义利用信息网络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扭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恶意索赔犯罪:利用信息网络以维权打假为掩护,以大量差评或向电商平台、监管部门投诉为要挟,恶意向商家索取赔偿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网络“软暴力”催收犯罪:以讨要债务为目的,通过虚拟网络电话等网络通讯手段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被害人及其联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被害人及其关系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网络水军滋事犯罪: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佣水军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凡检举、揭发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物质奖励。敦促涉网黑恶犯罪嫌疑人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要求
举报人检举、揭发需要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以及涉案APP,详细描述受害经过,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网页截图、网上交易记录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三、举报方式
廊坊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316-2333458、110
举报邮箱:langfangdhce@163.com
来信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71号
广阳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316-2333737
举报邮箱:asd5418lcs@163.com
来信地址:广阳区广阳道6甲广阳分局刑警大队
安次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316-2694110
举报邮箱:ancisaohei@163.com
来信地址:廊坊市安次区瑞丰道刑警大队
开发区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316-5896371
举报邮箱:kfqshjb@163.com
来信地址:廊坊开发区汇源道330号
大学城公安分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316-6050110,6051589
举报邮箱:Dfdxcfj@163.com
来信地址:廊坊市东方大学城公安分局
三河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316-3156516
举报邮箱:l077020@foxmail.com
来信地址:三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香河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316-8321500、110
举报邮箱:xianghexingjing@163.com
来信地址:香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大厂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316-8822629、110
举报邮箱:dcxshb@163.com
来信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东街81号
永清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316-6688110、110
举报邮箱:yqgajshb@126.com
来信地址:永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固安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316-5925110
举报邮箱:412362731@qq.com
来信地址:固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霸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316-7221919
举报邮箱:bazhousaohei@163.com
来信地址:霸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文安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316-2309110
举报邮箱:wenansaohei@126.com
来信地址:文安县世纪大道转盘东100米
大城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316-5501529
举报邮箱:dachengshce@163.com
来信地址:大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成安县公安局
关于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空间持续纵深开展,严厉打击涉网黑恶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成安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广泛收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互联网黑恶违法犯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1)网络“裸聊”敲诈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引诱他人裸聊并窃取相关通讯信息,以发布不雅视频作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2)网络“套路贷”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3)舆情敲诈犯罪:无资质的媒体经营人员、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以新闻媒体或者记者名义利用信息网络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扭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4)恶意索赔犯罪:利用信息网络以维权打假为掩护,以大量差评或向电商平台、监管部门投诉为要挟,恶意向商家索取赔偿等违法犯罪活动;(5)网络“软暴力”催收犯罪:以讨要债务为目的,通过虚拟网络电话等网络通讯手段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被害人及其联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被害人及其关系人等违法犯罪活动;(6)网络水军滋事犯罪: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佣水军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7)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成安县公安局敦促涉网黑恶犯罪嫌疑人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二、举报要求举报人检举、揭发需要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以及涉案APP,详细描述受害经过,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网页截图、网上交易记录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三、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310-7280110成安县公安局2023年2月17日
文安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空间持续纵深开展,严厉打击涉网黑恶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文安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广泛收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互联网黑恶违法犯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网络“裸聊”敲诈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引诱他人裸聊并窃取相关通讯信息,以发布不雅视频作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网络“套路贷”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舆情敲诈犯罪:无资质的媒体经营人员、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以新闻媒体或者记者名义利用信息网络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扭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恶意索赔犯罪:利用信息网络以维权打假为掩护,以大量差评或向电商平台、监管部门投诉为要挟,恶意向商家索取赔偿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网络“软暴力”催收犯罪:以讨要债务为目的,通过虚拟网络电话等网络通讯手段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被害人及其联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被害人及其关系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网络水军滋事犯罪: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佣水军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凡检举、揭发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物质奖励。敦促涉网黑恶犯罪嫌疑人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要求
举报人检举、揭发需要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以及涉案APP,详细描述受害经过,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网页截图、网上交易记录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16-2309110(工作日)
举报邮箱:wenansaohei@126.com
举报邮政信箱:文安县公安局扫黑办收 邮政编码:065800
文安县公安局扫黑办
2023年2月17日
元氏县公安局
关于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全面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空间持续纵深开展,严厉打击整治涉网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元氏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广泛收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互联网黑恶违法犯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网络“套路贷”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2、网络“裸聊”敲诈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引诱他人裸
聊并窃取相关通讯信息,以发布不雅视频作为要挟,实施敲
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3、舆情敲诈犯罪:无资质的媒体经营人员、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以新闻媒体或者记者名义利用信息网络打着
“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扭曲事实
的帖文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4、恶意索赔犯罪:利用信息网络以维权打假为掩护。
以大量差评或向电商平台、监管部门投诉为要挟,恶意向商
家索取赔偿等违法犯罪活动;
5、网络“软暴力”催收犯罪:以讨要债务为目的,通过虚拟网络电话等网络通讯手段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被害
人及其联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
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被害人及其关系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6、网络水军滋事犯罪: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佣水军
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7、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凡检举、揭发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相
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物质奖励。敦促涉网黑恶犯罪嫌疑人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
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要求
举报人检举、揭发需要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以及
涉案APP,详细描述受害经过,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
括但不仅限于网页截图、网上交易记录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三、举报方式
元氏县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311-86536553、110赵警官:13832165084张警官:17736920006
举报邮箱:1434540535@qq.com
来信地址:元氏县向阳街向安里1号
元氏县公安局扫黑办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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